性别暴力与家庭暴力
概要
禁止接近令(orden de alejamiento)是一项具体措施:禁止当事人接近受害者、她的住所、工作场所或她经常出入的任何地点。它可以在诉讼期间作为预防性措施作出(《刑事诉讼法》第544条之二),也可以在判决中作为刑罚判处(《刑法典》(Código Penal)第48条)。通常同时禁止以任何方式与受害者联系。
保护令(orden de protección)的范围更广。它是一种综合性保护制度,可以在一项裁决中同时包含刑事措施(禁止接近、禁止联系、收缴武器)、民事措施(家庭住房使用权、子女监护权、探视安排和子女抚养费),以及启动针对受害者的援助服务和补助。
保护令中的民事措施有效期为30天。如果在此期间提起家事诉讼,这些措施将在起诉后的30天内继续有效,法官须在此期间予以确认、变更或撤销。因此,最好在申请保护令的同时准备家事诉状。
接近或联系受保护人构成违反预防性措施罪,即使受害者同意也是如此。如果受保护人是现任或前任伴侣,或《刑法典》第173.2条所列的家庭成员,刑罚为六个月至一年监禁(《刑法典》第468.2条)。此外,违反禁令还可能导致措施加重,包括审前羁押。
如果受害者希望恢复联系,正确的做法是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该措施。绝不能以实际行动自行恢复联系。
保护令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作出的,因此必须有报案或警方报告,使法院知悉相关事实。受害者本人、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或检察院均可申请,法官也可以依职权作出。
作为预防性措施,它在整个诉讼期间有效,除非法官予以变更或撤销。如果作出有罪判决,禁止接近将作为刑罚判处,期限由判决根据所犯罪行确定。
可以。可以向同一法院提出复议(recurso de reforma),并向阿利坎特省级法院(Audiencia Provincial)提出上诉。应尽快准备上诉,并提供证明情况变化或不存在危险的证据。
遵守措施的义务在于被举报人:受害者的同意并不能免除违反禁令罪。稳妥的做法是不回应,保存联系的证据,并告知您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