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中的性别暴力通常始于控制手机、嫉妒和孤立,并且常常延续到社交网络上。第1/2004号组织法同样保护未成年女孩免受其男友或前男友的侵害,无论双方是否同居。如果施暴者已成年,由暴力侵害妇女审判庭介入;如果施暴者年龄在14至17岁之间,则由未成年人司法管辖处理,可以对其施加禁止接近的措施。
许多父母是通过一些细小的变化发现问题的:您的女儿不再和朋友见面,接电话时显得焦虑,或者删除聊天记录。在这个年龄段,很容易把控制误认为是爱,而青少年自己也并不总能意识到自己遭受的是暴力。本指南帮助您识别警示信号,了解在家里和学校该怎么做,并理解无论您的女儿是受害者,还是您的儿子被指为施暴者,法律上分别有哪些应对措施。把控制与爱混为一谈,其背后是我们在象征性暴力一文中所说明的浪漫爱情迷思。
性别暴力法适用于未成年人吗?
适用。第1/2004号组织法保护女性免受其现任或前任伴侣,或与其有类似情感关系的人的侵害,即使双方未同居。该法并未规定受害者的最低年龄。青少年之间的恋爱关系只要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即使不是正式关系、家人也不知情,也可以被涵盖在内。
恋爱关系是青少年中最常见的关系形式,在总体数据中也占有重要比重:根据西班牙国家统计局(INE)的《家庭暴力和性别暴力统计》(2025年数据,2026年4月30日发布),在获得预防措施或保护令的女性受害者中,40.8%是被举报人的女友或前女友。这一数据涵盖所有年龄段的受害者,但它表明性别暴力并不以婚姻或同居为前提。
警示信号
控制与嫉妒
- 索要密码、查看手机或要求实时共享位置。
- 决定她穿什么、和谁说话或几点回家。
- 对任何友谊都心生嫉妒,包括与女生的友谊。
- 如果她没有立即回复消息,就大发雷霆、反应过度。
孤立与贬低
- 她不再和朋友见面,或放弃了以前喜欢的活动。
- 以“开玩笑”的方式辱骂或羞辱她,包括在别人面前。
- 情绪波动、焦虑、学习成绩下降。
网络暴力
- 通过社交网络不断发消息、威胁或勒索。
- 施压要求她发送私密照片,或威胁要传播这些照片。
- 虚假账户、散布谣言或冒用身份。
重要提示:如果您的女儿受到传播私密图像的威胁,请不要删除任何内容,也不要支付任何勒索款项。截图时要能看到账户、日期和时间,在拉黑对方之前先咨询专业人士,以免丢失证据。未经同意传播私密图像属于犯罪(《刑法典》第197.7条),当受害者是未成年人或行为人是其现任或前任伴侣时,刑罚会加重。
网络暴力:哪些行为构成犯罪
| 行为 | 可能构成的犯罪 |
|---|---|
| 未经许可访问手机或账户 | 侵犯和泄露秘密罪(《刑法典》第197.1条) |
| 未经同意传播私密照片或视频 | 《刑法典》第197.7条 |
| 持续不断的消息或监视,扰乱其日常生活 | 骚扰罪(《刑法典》第172 ter条) |
| 用她的图像开设虚假账户来羞辱她 | 《刑法典》第172 ter.5条 |
| 对女友或前女友的轻微威胁 | 《刑法典》第171.4条 |
| 通过轻微施压迫使她做某事 | 轻微强制罪(《刑法典》第172.2条) |
如需深入了解,请阅读我们关于报复性色情与社交网络上的性别暴力的文章。
父母可以做什么
- 倾听而不评判。“我早就跟你说过”之类的话或一刀切的禁止,往往会让孩子封闭自己。让她知道这不是她的错。
- 说出正在发生的事情。向她解释,查看手机或控制她和谁出去,不是爱,而是控制。
- 保存证据:截图、语音、消息以及证人姓名。
- 寻求专业支持。016热线免费且保密;专门服务儿童和青少年的ANAR基金会设有免费电话900 20 20 10。
- 如果存在威胁、攻击或图像传播,请在采取行动之前咨询律师,以决定何时以及如何报案。
预防在问题出现之前就应开始:在家中谈论健康的关系、同意以及负责任地使用手机,是最有效的工具。您可以参考我们关于性别暴力早期警示信号的指南。
学校应该做什么
第8/2021号组织法,即《儿童和青少年免受暴力综合保护法》(LOPIVI),规定了具体义务:
- 所有有未成年学生的学校都必须设立一名福祉与保护协调员(第35条),负责推动培训并协调需要干预的个案。
- 学校必须执行应对暴力的行动规程(第34条)。
- 教师负有特别报告义务:如果发现暴力迹象,必须立即告知社会服务部门;如果未成年人的安全受到威胁,还必须告知安全部队或检察院(第16条)。
如果对方与您的女儿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在程序解决期间,您可以申请采取组织性措施(调换班级、课间加强看护)。
如果您的女儿是受害者
- 报案可以由她本人、她的父母或监护人,或任何知悉相关事实的人,向警察、国民警卫队、法院或检察院提出。如果家中同时存在暴力,请阅读性别暴力如何影响子女以及如何保护他们。
- 如果施暴者已成年,案件由初审法院暴力侵害妇女审判庭(原暴力侵害妇女法院)侦查,该审判庭可以发布包含禁止接近和禁止联系内容的保护令(《刑事诉讼法》第544 ter条)。
- 为了在各类服务和援助中证明其受害者身份,对于未成年人,向检察院或法院报告的官方医疗文件同样有效(第1/2004号组织法第23条)。
- 对她的询问必须按照未成年受害者应有的保障进行,避免不必要的重复陈述。
如果您的儿子被指为施暴者
如果他年龄在14至17岁之间,适用第5/2000号组织法,即《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法》。程序由未成年人检察院主导,由初审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作出裁决。如果他未满14岁,则不承担刑事责任,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措施(第3条)。
- 预防措施(第28条):包括监视下的自由、禁止接近或联系受害者,或与其他人或教育团体共同生活等。
- 最终措施(第7条):禁止接近或联系的措施使其不得接近受害者、其住所或其就读的学校;根据严重程度,还可以判处社会教育任务、监视下的自由或收容。
- 在与性别暴力相关的事件中,只有在受害者明确提出请求,且该未成年人已完成性教育和平等教育的附加措施时,与受害者的和解才产生效力(第19.2条)。
您的儿子从一开始就有权获得律师协助。及早辩护可以争取相称的教育措施;如果指控不成立,也可以加以证明。如果他已年满18岁,则适用成年人的程序:您可以查看我们关于被拘留者法律援助的页面。
常见问题
青少年之间的恋爱关系可能构成性别暴力吗?
可能。第1/2004号组织法涵盖即使未同居的情感关系,并且没有规定最低年龄。具有一定稳定性的恋爱关系,即使家人不知情,也可以受到保护。如果施暴者已成年,由暴力侵害妇女审判庭管辖;如果是未成年人,则由未成年人司法管辖处理。
可以申请对未成年人的禁止接近令吗?
可以,只是名称不同。在未成年人司法管辖中,检察院可以申请禁止接近或联系受害者作为预防措施(第5/2000号组织法第28条),法官也可以在判决中将其作为最终措施(第7条)。其范围包括受害者的住所和学校。
查看伴侣的手机是犯罪吗?
未经同意访问他人的消息或账户,可能构成侵犯和泄露秘密罪(《刑法典》第197条)。如果这还是扰乱对方生活的控制或持续监视模式的一部分,则可能构成骚扰罪或经常性虐待罪。
如果学校不采取行动,我该怎么办?
以书面形式要求启动规程,并要求LOPIVI所规定的福祉与保护协调员介入。如果您的女儿面临危险,不要等待:请向警察、国民警卫队或检察院报案。教职人员负有报告暴力迹象的法定义务。
无论是您的女儿需要保护,还是您的儿子卷入了某项程序,及早行动并获得专业建议都会改变结果。您可以通过女性受害者辩护页面或网络暴力和网络骚扰页面与我们联系,或拨打607 449 491,24小时可接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