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登记中变更性别,并不会抹去此前实施的性别暴力。第4/2023号法律第46.3条规定,更正登记不改变登记之前适用的第1/2004号组织法制度;西班牙最高法院(第517/2026号判决)已确认该更正不具有溯及力。对于变更之后发生的行为,法院在个别案件中适用了家庭暴力制度,但认定存在规避法律(fraude de ley)的情形除外。
自2月28日第4/2023号法律生效以来,任何年满16岁的西班牙人都可以在无需医疗报告的情况下更正其登记性别。这在法院中引发了一个反复出现的问题:如果被举报、被调查或被定罪的男性在民事登记处(Registro Civil)登记为女性,性别暴力法将如何适用?答案主要取决于一个因素:行为发生的时间与登记时间的先后关系。下面我们结合法律条文、已知的司法裁决以及涉及的两种视角加以说明。
法律的确切规定
第4/2023号法律第46条规定了登记更正的效力,其中第1款和第3款起决定性作用:
- 第46.1条:批准更正的决定“自在民事登记处登记之日起具有设定效力”。也就是说,它自该时刻起生效,而不是向前追溯。
- 第46.3条:“关于性别的登记事项的更正以及(如适用)姓名的变更,不改变在登记变更之前,为适用12月28日关于性别暴力综合保护措施的第1/2004号组织法之目的而适用于该人的法律制度。”
此外,第46.4条将针对女性的积极行动措施限于变更后产生的情形,第47条则允许在登记满六个月后撤销该更正。
请记住,第1/2004号组织法适用于男性对其现任或前任女性伴侣实施的暴力,而《刑法典》(Código Penal,CP)在被害人是与行为人有关系的“妻子或女性”时,对某些行为作出专门处罚(第153.1、171.4和172.2条)。因此,行为人和被害人的登记性别会产生刑事和诉讼上的后果。
可能出现的情形
| 情形 | 适用制度 | 依据 |
|---|---|---|
| 行为发生在变更之前,且已审结 | 维持性别暴力定罪 | 第4/2023号法律第46.1条和第46.3条;最高法院第517/2026号判决 |
| 行为发生在变更之前,尚待审判 | 适用行为发生时有效的第1/2004号组织法制度 | 第4/2023号法律第46.3条 |
| 行为发生在变更之后 | 存在争议:已有适用家庭暴力制度的案例;可能构成规避法律 | 第4/2023号法律第46.1条;《民法典》第6.4条 |
1. 行为发生在登记变更之前
这是最明确的情形。最高法院刑事庭在7月22日第517/2026号判决中,审理了一名男子提出的上诉。该男子因2022年4月对前伴侣实施《刑法典》第153.1条规定的犯罪而被定罪。一审判决后、上诉审理期间,被定罪人取得了登记更正(2023年6月),并主张自己不能再以性别暴力罪被定罪。最高法院驳回了这一主张:性别变更对于行为人在法律上仍为男性时所实施的行为不具有溯及力,而且在构成规避法律时,也不能用来抵消定罪。
2. 正在进行的诉讼
如果变更发生在侦查阶段或审判之前,但行为发生在变更之前,第46.3条表明应继续适用第1/2004号组织法制度。实践中出现过管辖权问题:据公开报道,2026年7月,萨拉戈萨省级法院撤销了一家专门法院在被调查人登记变更后将案件移交普通法院的裁定,并下令调查该变更是否可能构成规避法律。如果您是被调查人,而对您的指控并不属实,请同时参阅面对虚假举报如何证明清白。
3. 行为发生在变更之后
这方面的争论仍在继续。如果在行为发生时,被调查人已经在民事登记处登记为女性,按字面适用法律,该行为在形式上不属于性别暴力。据报道,塞维利亚省级法院在2025年4月正是这样认定的,案件涉及登记更正后的一起伤害行为,最终被移交普通预审法院。
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逍遥法外。这些行为仍作为家庭暴力(《刑法典》第173.2条)构成犯罪,只是部分刑罚和负责预审的机关有所变化:
- 殴打或造成精神伤害,从第153.1条(6个月至1年监禁)改为适用第153.2条(3个月至1年监禁)。
- 不使用武器的轻微威胁和胁迫,改按轻罪处罚(第171.7条和第172.3条),刑罚较轻。
- 惯常虐待(第173.2条)和骚扰(第172条之三第2款)的处罚不变,因为这些条款保护家庭范围内的所有人。
此外,控方还可以主张登记变更恰恰是为了规避法律,即《民法典》(Código Civil)所称的规避法律(第6.4条):依据某一规范实施、但追求被禁止结果的行为,不妨碍适用其试图规避的规范。但规避法律必须在每个案件中加以证明,不能推定。
重要提示:绝大多数更正性别的跨性别者是出于身份认同的原因,与刑事诉讼毫无关系。上述裁决针对的是具体案件,无法据此作出任何方向上的概括。如果您处于上述某种情形,诉讼策略必须以确切日期以及民事登记和诉讼程序中的文件为基础。
受害者的视角
如果您是受害者,而施暴者已经变更了登记性别,您需要了解:
- 对于变更之前的行为,您仍受第1/2004号组织法的保护,包括已经发出的保护令。违反这些保护令仍构成违反禁令罪(《刑法典》第468.2条)。
- 如果案件被移交普通法院,您的律师可以对移交裁定提出上诉,援引第46.3条,并在适当时主张规避法律。
- 对于变更之后的行为,仍可申请《刑事诉讼法》(Ley de Enjuiciamiento Criminal,LECrim)第544条之三规定的保护令(orden de protección),因为它保护《刑法典》第173.2条所规定的所有家庭暴力受害者。
- 收集能够证明时间顺序的证据:行为发生日期、报案日期和登记日期。
被调查人的视角
如果您是被调查或被起诉的跨性别者:
- 登记更正是第4/2023号法律承认的权利,不要求医疗报告或治疗(第44.3条)。行使这一权利本身并不构成规避法律的迹象。
- 对于变更之前的行为,您应当预计将适用第1/2004号组织法制度:相反的主张已被最高法院驳回。
- 对于变更之后的行为,您的律师可以依据第46.1条主张适用一般家庭暴力制度,并反对没有具体证据支持的规避法律指控。
- 在诉讼过程中,您有权按照您的登记身份受到对待,并享有与任何被调查人相同的诉讼保障。
无论如何,对于事实本身的无罪推定与这一问题无关:登记变更只影响法律定性和管辖权,而不影响事实是否得到证明。您可以参阅我们关于性别暴力与家庭暴力的区别的指南。
其他情形
第46.3条所指的是适用于“该人”的制度,并未区分行为人和被害人。因此,一名性别暴力女性受害者如果之后更正了登记性别,对于此前发生的行为,仍保留她原本应享有的保护。此外,根据第46.4条,由女性更正为男性的人,保留因积极行动措施而已经取得的财产性权利。对于变更之后发生的行为,据我们所知,目前尚无最高法院的裁决。
常见问题
施暴者能否通过变更性别逃避定罪?
对于变更之前的行为,不能。第4/2023号法律第46.3条维持登记之前适用的第1/2004号组织法制度,最高法院在7月22日第517/2026号判决中已确认,登记更正对这些定罪不具有溯及力。
如果行为发生在登记变更之后会怎样?
在形式上,如果该人已登记为女性,相关行为被作为家庭暴力而非性别暴力处理,这会改变受理法院和部分刑罚。如果证明变更是为了规避法律,则可以认定构成规避法律(《民法典》第6.4条),并适用当事人试图规避的制度。
变更性别后,禁止接近令是否继续有效?
是的。针对此前行为所采取的措施继续有效,违反这些措施构成《刑法典》第468.2条规定的违反禁令罪。此外,《刑事诉讼法》第544条之三规定的保护令保护任何家庭暴力受害者,因此对于变更之后的行为也可以申请。
变更登记性别本身是否就是规避法律的迹象?
不是。这是第4/2023号法律承认的权利,绝大多数更正与刑事诉讼毫无关系。规避法律必须在每个案件中以具体要素加以证明,例如与报案时间的接近程度,或显示有意规避第1/2004号组织法的言论。
这是一个仍在发展的领域,日期和文件几乎决定一切。如果您是涉及登记性别变更的诉讼中的受害者或被调查人,我们可以分析您的案件。请参阅我们关于家庭暴力案件辩护、为女性受害者辩护或违反禁止接近令的页面,或致电 607 449 491,24小时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