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如果您被下达了禁止接近令,却与您的伴侣或前伴侣见面,即构成《刑法典》第468.2条规定的违反禁令罪,可判处六个月至一年监禁,即使她表示同意。西班牙最高法院(Tribunal Supremo)在2008年11月25日的全体会议决议中确定,女方的同意并不排除可罚性。如果双方希望恢复关系,必须先请求法院解除该措施。
在女方同意的情况下与有禁止接近令的伴侣见面,这种情况比想象中更常见:和好、为了孩子的事见面谈谈、被邀请到家里。很多人以为,只要双方都同意,就不会有问题。事实并非如此,最好在一次看似平静的见面演变成一场审判之前,弄清楚其中的原因。
最高法院怎么说
多年来,各法院的判决相互矛盾。有些判决认为,如果受害人接受同居,采取措施的理由就不复存在,因此不构成犯罪(例如2005年9月26日第1156/2005号判决,STS 1156/2005)。另一些判决则一律判处受禁令约束的一方有罪。
最高法院第二庭在2008年11月25日关于解释《刑法典》第468条的非审判性全体会议决议中解决了这个问题:“就《刑法典》第468条而言,女方的同意并不排除可罚性。”这不是一项判决,而是一项统一裁判标准的决议,此后该庭在其裁判中一直适用。
适用该决议的判决包括2009年1月29日第39/2009号判决(STS 39/2009)和2020年1月14日第667/2019号判决(STS 667/2019)。后者还补充指出,受害人的同意也不能作为减轻情节,因为法院所判处的刑罚或措施的执行“不能取决于被判刑人或受害人的意愿,即使这些刑罚或措施旨在保护受害人”。
为什么同意不算数
最高法院的论证基于两点:
- 所保护的法益是司法裁决的执行。违反禁令罪是妨害司法罪。禁令由法官下达,也只有法官才能使其失效。
- 对受害人的保护不能由当事人自行处分。措施是在评估风险后作出的,法院认为,在没有司法监督的情况下,这些措施不能随着双方关系的变化而改变。
这一标准也有一些细微之处。最高法院第二庭本身指出,该决议的适用不应脱离案件的具体情况(2010年1月28日第61/2010号判决,STS 61/2010),并在例外情况下承认,当接近是由于受保护人明显主动、难以回避,而被告仅保持被动态度时,可能不承担责任(2015年12月9日第803/2015号判决,STS 803/2015)。这些都是需要加以证明的具体情形;一般规则仍然是定罪。
重要提示:判例对预防性措施和作为刑罚的禁止接近一样适用这一标准(国家总检察院第6/2011号通函(Circular 6/2011 de la Fiscalía General del Estado)对此有所阐述,而STS 667/2019所涉及的恰恰是一项刑罚)。无论禁令是临时的还是写在判决中:只要仍然有效,见面就是违反禁令。
男方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受禁令约束的一方可能面临:
- 以违反禁令罪被定罪,判处六个月至一年监禁,就该罪本身而言不能以罚金代替(CP第468.2条)。
- 审前羁押或更严厉的措施:如果违反预防性措施,LECrim第544 bis条要求法院召开听证,评估是否采取审前羁押或其他更严格的措施。
- 立即被拘留,如果警方核实了见面的事实,例如在邻居报警或远程监控设备报警之后。一次约好的见面,如果发生争吵,也可能变成一次举报。
- 对其他程序的影响,例如家事诉讼或将来申请解除措施,因为违反禁令可能被视为一项风险因素。
如果您已因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违反禁令而受到指控,我们的被控家庭暴力或性别暴力男性辩护团队会分析见面是如何发生的、由谁主动以及哪些事实可以证明。您也可以阅读关于违反禁令的刑罚及辩护方式的综合说明。
那么受害人呢?她构成犯罪吗?
禁止接近令针对的是被下达禁令的一方,而不是受保护人。因此,受害人不可能成为违反禁令罪的正犯:她没有任何需要遵守的禁令。
更具争议的是,当见面是由她提议时,她是否可能作为教唆犯或帮助犯承担责任。部分学者持肯定观点,但国家总检察院(Fiscalía General del Estado)在其《以性别视角侦查和审理性别暴力犯罪工作指南》(2020年)中认为,女方的参与“应放在调节行为人责任的层面考量,而不是追究受保护女性的刑事责任”。许多学者赞同这一立场,理由是惩罚措施所保护的人与措施本身的目的相矛盾。
这并不意味着见面对她没有任何后果:她可能会被传唤在针对其伴侣的审判中作为证人作证,而且一个她以为可以掌控的局面,在失去禁令保护后可能变得危险。如果您是受害人,对这段关系或自身安全心存疑虑,我们的性别暴力女性受害人辩护团队会倾听您的想法,不作评判。您可以随时通过WhatsApp给我们发消息:607 449 491(24小时),我们会即时回复。
如果双方想恢复关系该怎么办
正确而合法的途径是存在的:在见面之前,请求法院解除或变更该措施。
- 确认该禁令是预防性措施(例如作为保护令的一部分)还是判决所判处的刑罚。能申请什么取决于此。
- 如果是预防性措施,受害人可以到法院出庭或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她不希望维持该措施。被调查人的辩护律师也可以提出申请。
- 法官会听取检察官的意见并评估风险。法官可以解除、变更(例如允许联系但不允许同居)或维持该措施。
- 在作出使其失效的裁决之前,如果禁令禁止,双方不要见面,也不要联系。
- 如果是生效的刑罚,只能申请赦免,这是一条例外途径,结果难以预料。
我们在如何撤销禁止接近令一文中逐步作了说明。如需了解每类禁令的适用范围,请参阅我们的性别暴力案件禁止接近令页面。
在阿利坎特
解除申请应向审理案件的机构提出。在性别暴力案件中,自第1/2025号组织法实施以来,该机构是初审法院(Tribunal de Instancia)的针对妇女暴力审判庭(Sección de Violencia sobre la Mujer);根据瓦伦西亚自治区政府电子政务网站的信息,在阿利坎特司法辖区,其地址为Avenida Aguilera, 53(03007 Alicante)。当受保护人是或曾经是被告的伴侣时,该审判庭也负责违反禁令案件的预审(《司法机构组织法》(Ley Orgánica del Poder Judicial)第89.5 g)条)。
我们律所在不同的案件中为双方提供服务:既为想了解申请解除意味着什么的女性提供咨询,也为被控违反禁令的男性提供辩护。Celeste Pérez Bleda是阿利坎特律师协会(ICALI)执业编号7301的律师,在刑法领域拥有20多年经验。
常见问题
如果她邀请我去她家,有禁止接近令的情况下去是犯罪吗?
是的。即使是她邀请您,只要禁令仍然有效,您就构成违反禁令罪,可判处六个月至一年监禁。最高法院自2008年11月25日全体会议决议起一直认为,女方的同意并不排除犯罪。只有在她明显主动而您保持被动的例外情况下,才排除过责任。
受害人会因违反禁令而被定罪吗?
不会作为正犯,因为禁令只针对另一方。至于她是否可能作为教唆犯或帮助犯参与,曾有过争论,但国家总检察院在其2020年的指南中认为,她的参与应被用来调节行为人的责任,而不是用来惩罚她。
如果她愿意,我们可以用WhatsApp聊天吗?
如果禁令包括禁止联系,就不可以。《刑法典》第48.3条禁止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信息或远程通讯手段)进行联系,她的同意并不能改变这一点。如果禁令只禁止接近,联系并不违反禁令,但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最好与您的律师一起审查裁定或判决书。
我们怎样才能合法地重新在一起?
在见面之前请求法院解除该措施。如果是预防性措施,受害人可以书面或出庭提出申请,法官将在听取检察官意见并评估风险后作出决定。如果是生效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则不能应当事人请求解除,只能申请赦免。
如果您正处于这种情况,最稳妥的做法是在见面之前先咨询律师。无论您处于哪一方,我们都会向您解释在您的案件中这意味着什么。您可以访问我们的违反禁止接近令页面,或通过WhatsApp给我们发消息:607 449 491,24小时服务,我们会即时回复。我们的团队可以用中文为您提供服务。
法律依据与资料来源
- 《刑法典》(Código Penal)第48、57和468条
- 《刑事诉讼法》(Ley de Enjuiciamiento Criminal)第544 bis条
- 《司法机构组织法》(Ley Orgánica del Poder Judicial)第89.5条
- 安达卢西亚妇女研究所:最高法院2008年11月25日全体会议决议
- Diario del Derecho(Iustel):2020年1月14日STS 667/2019号判决
- 国家总检察院关于针对妇女暴力的第6/2011号通函(Circular FGE 6/2011,第VII.2部分)
- Bolea Bardon, C.,RECPC 25-05(2023):SSTS 1156/2005、61/2010、803/2015及国家总检察院2020年指南
- 瓦伦西亚自治区政府(GVA):阿利坎特针对妇女暴力审判庭


